人民街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康复专业人员培训
根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残[ 2006 ]73号)的通知精神,广东省民政厅、残联把我区列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培育点,为了圆满完成“示范区”的培育工作,我街于2007年9月11日,在办事处三楼会议室举办一期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康复专业人员培训班,组织培训我街社区康复管理人员、社区康复员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内容创建省社区康复示范区有关表格填写及有关资料整理,现我街“示范区”的培育工作现有序地进行,已完成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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