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获“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0年以来,区残联把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点项目。为确保创建工作能够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区残联按照《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考核评估标准》和《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及时动员、全面发动,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在组织领导、方案指标制订、宣传发动等方面,全面落实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3月份,市残联对我区创建“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10月26日,市残联决定对番禺区残联授予“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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